起源与现状

起源与发展

国 双 元 制 

背景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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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概况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占地约35.7万平方千米,人口约为8175万,是一个采用议会制民主形式的联邦制国家,由16个联邦州(Laender)组成。联邦议会由两院组成,各州在教育、警察等事务方面享有高度的独立性。由于战争和政治分歧,在1949-1990年间,德国曾被分为联邦德国(西德)和民主德国(东德)两个国家。1990年,两德重新合并。

德国是世界第四大经济体(按国家GDP计算),并且在科学技术的多个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德国的产业以工业和服务为主,主要部门有电子工业、汽车制造、精密机械、军工生产、航天工业、装备制造等。其工业产品以品质精良著称。德国是高度发达的出口工业型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处于世界绝对领先地位,被誉为“出口冠军”。它的经济体制被称为“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在市场有序竞争的同时,强调国家的调节作用和社会责任,主张高税收高福利等。

德国人具有严谨的文化传统,对思辨和理性的追求可见于德国层出不穷的伟大思想家及作品。崇尚科学和技术是德国文化的中药特性。对手工业制造和技能的精益求精,使德国拥有了“工匠王国”的美誉。对于技艺和技术人员,德国非常尊重,他们认为“培养一个技术熟练、精湛的劳动者和培养一个知识广博的大学生相比,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对职业技术人才以及职业教育的重视,得益于德国人“天职观”的职业文化。在德语中,“职业(Beruf)”是受上帝“委派(Berufung)”的,它不是简单的谋生之计,更是一个人一生的重要使命。许多研究都表明,在德国文化中,劳动者对自己的“职业”有着强烈的自我认同感。同时,较之其他国家,德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愿也比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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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系

德国的教育体系较为复杂,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大阶段。其中,中等教育又分为阶段Ⅰ和阶段Ⅱ两级,阶段Ⅰ相当于我国的初中,阶段Ⅱ相当于我国的高中。

德国的义务教育年始于六岁,儿童进入小学学习四年。之后进入定向级,两年后,根据学生的兴趣、天赋和发展需要,分流到主体中学、实验中学和文法学校。主体中学提供的是寄出的普通教育,实验中学提供的是高级的普通教育,文法学校提供的是精深的普通教育。只要学生达到成绩标准,就可以随时从实验中学转到文法中学,或者从主体中学转到实验中学。在这些学校完成学习后,学生如果不继续全日制教育的话,就必须参加为期三年的非全日制学校。总之,德国的义务教育对象是6-18岁的青少年以及双元制中的学员(即使他们超过了18岁)。

完成中等教育阶段Ⅰ后,学生第二次分流。来自所有学校的学生都可以进入双元制,接受职业培训。此外,除大部分文法学校的学生继续升入高一级的文法学校外,其他学生进入职业专科学校、专科高中、职业提高学校以及专业文法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完成中等教育阶段Ⅱ学习后,职业教育部分的大部分学生直接就业。也有学生进入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学院等接受高等教育。另外,在岗的成人还可以通过夜校、成人教育学院、行业与技术学校等接受继续教育,并获得进入高等教育的机会。

再者,德国的教育管理体系实施有限的地方分权制,即“主权在州”,州政府自主领导和管理各州的教育事业,中央政府扮演的是监督者和辅助者的角色,而各州内部则实行统一管理,州以下各级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完全服从州教育与文化事务部的领导。


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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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体制体系

德国的现代学徒制通常被称为“双元制”。严格意义的双元制是指德国中等职业教育层面在行会控制下法定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制度”。近年来,随着高技术人才需求的增长以及对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的肯定,双元制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也越来越多地被应用技术大学等职业教育机构采纳,它们一般称为“双元学习项目”(Dual Study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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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职业领域

德国中等教育层次严格的双元制是按照受国家认可的“培训职业”来开展的。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每年会定期出版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目录,受承认的培训职业以及培训条例都随着劳动力市场的需要而变动的,但有一套严格的新增和修改程序。目前,德国共有329个受承认的培训职业。这些培训职业分布在以下13个职业领域:(1)商业与行政管理;(2)金属加工技术;(3)电气工程;(4)建筑工程;(5)木材工程;(6)纺织工程与制衣;(7)化学、物理与生物;(8)印刷技术;(9)色彩技术与室内装饰;(10)保健;(11)身体护理;(12)营养与家政;(13)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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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参与及完成情况

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主要形式,它开展得很普遍。每年越有50多万份新增学徒合同,参加双元制的学徒总人数约占德国接受职业教育总人数的六成。另外,在过去20年里,由于劳动力市场对学徒毕业学历要求的增高,德国学徒的平均年龄亦持续增长,2012年,德国学徒的平均年龄为20岁,16岁和17岁年龄的学徒仅占总数的11.1%和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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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与情况

德国的企业并没有提供双元制的法定义务,它们提供双元制培训岗位完全是出于“自愿原则”的。同时,也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有资格招聘学徒。根据德国《职业教育法》,只有满足设备、师资、培训计划等前提调教的企业,才能由行业协会授权招聘学徒。这样的企业被称为“培训企业”(Ausbildender)。在德国的企业中,约有六成企业是培训企业,它与企业的规模关系密切。这些培训企业中,约有半数企业实际提供了学徒岗位。企业是否提供双元制也与企业规模密切相关。


原文选自:《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的比较与借鉴》——关晶